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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运作模式已定

中央台管钱不赚钱 制作公司干活不赚钱
1998-12-2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在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组织召开的“支持就是力量”系列再就业公益广告研讨会上,广告部副主任郭振玺透露,1999年,中央电视台将进一步扩大公益广告宣传,按照“选题集中规划、委托公司制作、中央台统一对外筹资”的操作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公益广告活动。1999年上半年的选题主要集中在:中国传统文化、再就业、环保、科教兴国等几方面。中央电视台还将组织一系列的相关活动配合公益广告宣传。

据介绍,国外的一些大型电视台,每年都会拿5%—10%左右的广告时间段来作公益广告,这一情况虽未有法律来规范,但已成为人们约定俗成的一种意识。

中央电视台自1998年6月24日开始播出下岗再就业系列公益广告,到目前已播出约30条。其中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创作的《支持就是力量》(北京篇、上海篇、广州篇)、北京捷先广告公司创作的《李淑芬》、《从头再来》(刘欢演唱)、《脚步》(那英演唱)、英事达公司创作的《蒲公英》等精品广告,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国内许多媒体都在重要版面进行报道,港台有关报刊、美国CNN等也进行了报道。香港特区政府首脑董建华先生也积极称赞并要求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学习借鉴中央电视台的做法。

郭振玺说:半年多来我们关于公益广告的尝试证明了我们是成功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运作经验,1999年,我们将在此基础上进行一些规范操作,以保证公益广告的质量和避免某些人借公益广告之名向企业骗钱。

首先,中央台对选题进行统一规划,规划选题之外的节目一概不予考虑。如1999年上半年选题主要集中在:中国传统文化、再就业、环保和科教兴国。

在制作上,中央电视台委托一些有实力的广告公司进行制作。受委托的公司根据中央台的选题规划提出创意,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制作。受委托的公司将制作完的节目送评审小组审看,通过后,即可安排播出。

公益广告节目的播出时段、播出次数等主要是根据节目的质量来定。精品节目会安排在好的时段播出,播出次数也会很多。

中央电视台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公益广告活动。企业所支持公益广告的资金,中央电视台全部用于公益广告活动。公益广告的筹资由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统一对外。

同时,中央电视台严正声明,拒绝下列行为和节目:

1、把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作为创收的途径;

2、把不符合中央电视台选题规划、创意未经中央电视台认可的节目送中央电视台播出;

3、公益广告节目中的商业色彩(出资企业的冠名除外);

4、以中央电视台的名义、以支持公益广告的名目向企业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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